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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剩2天申報倒計時
2025 年廣東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 2025 年 9 月 19 日,紙質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 2025 年 9 月 22 日 18:00;符合條件的企業經認定后,可享受減按 15% 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一)申報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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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必備材料
(一)稅收優惠
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不含深圳)注冊及生產經營的法人企業。
2022 年通過技術先進型企業認定的企業,今年資格有效期滿終止,可按本通知規定重新申請認定。
2023 年、2024 年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因有效期未滿,不得提前申報認定。
(二)申報條件企業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法人企業。
2、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中的一種或多種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采用先進技術或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主要包括信息技術外包服務(ITO)、技術性業務流程外包服務(BPO)、技術性知識流程外包服務(KPO)及服務貿易類等。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占企業職工總數的 50% 以上。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中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 50% 以上。
4、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業當年總收入的 35%。其中,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收入是指企業根據境外單位與其簽訂的委托合同,由本企業或其直接轉包的企業為境外單位提供相關服務而從境外單位取得的收入。

1、《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申請表》。
2、企業開展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論述(1000 字以內)及相關佐證材料,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采用先進技術和研發活動情況、服務經營管理情況、發展前景與規劃、行業地位與競爭優勢,以及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或商務主管部門審核登記的離岸服務外包合同等。
3、經有資質中介機構鑒證的上一個會計年度企業財務審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附注)及上一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與企業不征稅收入相關的附表等)復印件。
4、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收入及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收入相關材料:
①經有資質中介機構鑒證的上一個年度技術先進型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含技術先進型服務收入及占總收入比重、離岸技術先進型服務收入及占總收入比重等)。
②企業上一年度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收入明細表;企業上一年度技術服務合同、技術開發(委托、合作)合同(協議書)等復印件;企業上一年度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 50% 以上)的票據復印件。
5、企業上一年度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收入明細表,從事離岸外包業務的外匯收入(占企業當年全部收入 35% 以上)的銀行結匯或外匯收入核銷票據復印件。
6、大專以上學歷員工占企業員工比例說明,企業員工花名冊(須標注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員工),上一年度 3 月份、6 月份、9 月份、12 月份共 4 個月份的企業員工個人所得稅的繳納人數匯總數截圖或員工社保繳納人數相關材料(只需匯總數,加蓋企業公章)。大專以上學歷員工的學歷證書復印件由企業造冊留存備查。
7、企業采用先進技術或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的說明及相關佐證材料,包括具有代表性的省部級以上科技計劃立項、獲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證書、客戶評價證明等。
(二)特殊要求
技術先進型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和企業財務審計報告應由具備獨立執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須帶有經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http://acc.mof.gov.cn)備案的二維驗證碼和報告編碼。
《申請表》及相關佐證材料按裝訂順序逐頁編制總目錄、分類目錄、頁碼,加蓋企業公章,在書脊上注明企業名稱。
減按 15% 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職工教育經費支出在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 8% 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二)資格有效期
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資格自認定當年起有效期為 3 年。
(三)后續管理
企業獲得認定后,應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享受稅收優惠。在享受優惠期間,需確保仍符合認定條件。資格期滿當年,在通過重新認定前,可暫按 15% 的優惠稅率進行預繳申報;年底前仍未取得資格的,應按規定補繳相應期間的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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