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核心要素速查(含政策依據 / 平臺 / 截止時間)
在政策依據方面,本次申報主要依據《制造業綠色低碳發展行動方案 (2025-2027 年)》與《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相關搜索關鍵詞可標注為 “綠色工廠政策依據 2025 雙碳政策”。申報主體分為兩類,新申報主體為符合綠色發展要求的工業企業與工業園區,復核主體則是現有國家級綠色工廠與綠色工業園區。
申報需遵循兩大原則
一是企業或園區自愿申報并自主承擔材料真實性責任
二是省級工信部門按照 “優中選優、寧缺毋濫” 的標準篩選推薦,這部分可對應 “綠色工廠申報原則 省級審核標準” 等搜索關鍵詞。截止時間需重點關注,省級工信部門需在 2025 年 11 月 7 日前通過指定平臺完成報送,企業與園區需提前準備材料并預留省級審核時間。
申報需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進行,平臺內包含政策解讀文檔與填報操作視頻,可輔助完成材料準備,搜索時可使用 “綠色工廠申報平臺 工業節能管理平臺入口” 等關鍵詞。材料要求上,今年無需提交第三方評價報告,只需自主填報申報表并上傳佐證材料。
二、2025 申報四大核心變化(直接影響通過率)
1. 流程簡化:全面取消第三方評價報告
往年申報需委托第三方機構出具評價報告,不僅耗時且增加成本,2025 年則明確改為企業 / 園區自主填報。申報主體登錄申報平臺后,可直接按指引完成申報表填寫,并上傳能耗數據、改造項目證明等佐證材料,平臺還提供填報視頻教程進一步降低門檻。這一變化可縮短申報周期 30% 以上。
2. 行業傾斜:聚焦 8 大類 53 個重點行業
本次申報明確向高耗能高排放領域傾斜,重點行業需按行業專屬標準開展自評價,非重點行業則按《綠色工廠評價通則》申報。其中核心的 8 大類 53 個細分行業具體包括:鋼鐵行業的長流程鋼鐵、短流程鋼鐵、焦化;石化化工行業的煤制烯烴、燒堿、黃磷、輪胎;有色行業的電解鋁、工業硅、氧化鋁;建材行業的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機械行業的風電裝備、電機、變壓器;輕工行業的造紙、家用電器;紡織行業的印染、化學纖維;電子行業的光伏、鋰離子電池、集成電路。
3. 資質管理:動態退出機制落地實施
現有國家級綠色工廠與園區的資質并非終身制,而是實行 “動態退出” 機制。申報主體需登錄平臺對照新評價要求完成自評價與佐證材料提交,若連續 3 年在全國同類型主體中得分處于后 5%,將被移出國家級名單;若發生數據造假,不僅會直接移出名單,還將面臨 3 年禁報的處罰。
4. 審核強化:數據真實性終身追責
省級工信部門在審核過程中,會重點核查指標數據與佐證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生態環境部也會同步將環境守法情況納入審核范圍,例如企業或園區需無重大污染事件記錄。申報主體需出具環境守法承諾書,確保提交的每一項數據都可追溯、可驗證。
三、評價指標深度拆解(5 大維度 + 權重 + 評分技巧)
綠色工廠與園區評價總分 100 分,涵蓋 5 大維度,其中能源低碳化與資源高效化兩大維度權重合計 60%,是申報的核心得分項。
1. 能源低碳化(30%)
該維度包含 4 項具體指標,總占 30 分。能源消耗強度占 8 分,需按單位產品或產值綜合能耗計算,對標行業先進水平或國家強制性能源消耗限額 1 級水平(屬于逆向指標,越接近先進值得分越高),申報時需附上近 3 年能源審計報告作為數據支撐。碳排放強度同樣占 8 分,按單位產品或產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計算,需向行業先進水平靠攏,可優先采用光伏、風電等可再生能源降低排放強度。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占 8 分,統計企業或園區可再生能源占總能源消耗的比例,比例越高得分越高,需提供供電合同、發電量報表等佐證材料。能碳管理系統占 6 分,只要系統覆蓋能耗查詢、碳足跡核算、供應鏈碳管理等 12 項功能即可獲得滿分,申報時需提交系統運行截圖證明功能完整性。
2. 資源高效化(30%)
此維度同樣占 30 分,包含 4 項指標。原材料消耗強度占 8 分,按單位產品或產值主要原材料消耗量計算,需對標行業先進值,申報時需附上 BOM 清單與采購憑證驗證數據。取水強度占 8 分,按單位產品或產值取水量計算,需達到行業先進水平或工業用水定額先進值,需提供供水協議作為佐證。
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占 8 分,統計循環用水占總用水量的比例,比例越高得分越高,需提交水質監測報告證明循環用水質量。一般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占 6 分,需對標行業先進水平,鼓勵通過廢渣制建材等方式實現固廢資源化利用,申報時可附上資源化合作協議增強說服力。
3. 生產潔凈化(16%)
該維度總占 16 分,包含 3 項指標。工藝設備先進性占 6 分,要求采用節能、節水、減污的先進技術或設備,需提供設備與國家推薦目錄、行業規范的匹配證明。綠色低碳改造投入占 4 分,按近 3 年綠色低碳改造項目投資額占總產值的比例計算,需對標行業先進水平,需提交改造項目合同與投資憑證。
污染物排放強度占 6 分,按單位產品或產值廢水、廢氣排放量計算,需低于行業平均水平,申報時需附上環境監測報告證明排放達標情況。
4. 產品綠色化(16%)
該維度占 16 分,包含 2 項關鍵指標。綠色設計占 8 分,需按 GB/T24256 標準形成產品綠色設計報告,報告需覆蓋原材料選用、生產、包裝、廢棄處置全流程,證明產品全生命周期環境績效提升,需提交完整的設計報告作為佐證。
產品碳足跡占 8 分,需按 GB/T24067 標準開展主要產品碳足跡量化工作,并提供完整的碳足跡報告,若未開展此項工作則不得分,申報時需確保報告數據完整、計算方法合規。
5. 用地集約化(8 分)
該維度占 8 分,按單位用地面積產能或產值計算,需對標行業或地方先進水平,土地利用效率越高得分越高。申報時需提供土地確權證明與產值報表,確保用地面積與產能、產值數據匹配,避免因數據不一致影響得分。
四、申報與復核行動指南(含避坑技巧)
1. 新申報主體備戰步驟
新申報主體首先需登錄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根據自身業務范圍確認行業歸屬,并下載對應行業的評價標準或《綠色工廠評價通則》。其次,需梳理近 3 年的能耗數據、排放數據、綠色改造項目資料,針對缺失的佐證材料(如能源審計報告、碳足跡報告)及時補充,確保每一項指標都有數據支撐。
對于屬于重點行業的企業,需單獨編制行業自評價報告,在報告中明確標注與行業專屬標準的符合情況,突出自身在綠色發展方面的優勢。最后,需提前 15 天將申報材料提交至省級工信部門進行初審,預留足夠的修改時間,避免因材料問題錯過申報截止時間。
2. 現有主體復核要點
現有國家級綠色工廠與園區在復核時,需對照 2025 年新評價指標完成自評價,重點更新能碳管理系統功能證明,確保系統覆蓋全部要求的功能。若連續兩年在評價中得分偏低,需補充綠色改造項目材料,例如新增的節能設備采購合同、固廢資源化項目報告等,通過實際項目提升評價得分。
此外,若企業或園區發生名稱、地址變更,需提前向省級工信部門報備,提交變更證明材料,避免因信息不一致導致復核不通過。
3. 政策紅利與風險提示
從政策紅利來看,獲評國家級綠色工廠或園區后,企業與園區不僅能提升行業競爭力、樹立綠色品牌形象,還可享受地方政策扶持,例如稅收減免、綠色專項資金補貼、項目優先審批等,對長遠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從風險角度而言,需嚴格避免數據造假,一旦被發現造假,不僅會被移出國家級名單,還將面臨 3 年禁報的處罰;若發生重大污染事件,也會直接取消資質。同時,現有主體需重視動態退出機制,持續提升綠色發展水平,避免因連續 3 年得分靠后被移出名單。